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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黔东南州水资源公报

2016年03月25日 15:57  点击:[]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也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

《黔东南州水资源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是黔东南州水利局定期向社会发布全州水资源情势的综合年报,按年度向社会通报来水、供用水、耗排水和水资源质量状况,反映当年发生的重要水事活动和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为政府宏观决策及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也为提高我州水资源及水环境承载能力提供基础性资料,以促进全州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公报》按年度反映流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情况,内容主要包括综述、水资源量、水库蓄水动态、供用水量、耗排水量、水体水质、用水指标、水价及重要水事等,并按行政分区和流域分区提供数据和信息。

《公报》是按年度反映区域水资源状况的综合年报,严格按照《水资源公报编制规程》(GB/T 23598-2009)的技术要求编制。

《公报》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州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帮助,在此表示感谢。

一、概述

黔东南州辖十五县一市,国土总面积30337平方公里,分布着大小河流2900余条。其中,流经全州境内流域面积大于2000平方公里的河流共有8条,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共17条,5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共有26条,3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共有36条,2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共有51条,1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共有104条,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共225条(含接近50平方公里的4条)。以南北为界,分成两大水系。北为沅江水系,其北支舞阳河发源于瓮安县长林乡,南支清水江发源于都匀市杨柳街镇谷江村西北的斗蓬山,自西向东横贯全州流入湖南境内;南为柳江水系,其干流都柳江发源于黔南州独山县林场北面拉林,自西向东南流经榕江、从江两县流入广西境内。乌江是长江上游右岸的最大支流,也是贵州最大的河流,发源于贵州省西部乌蒙山脉东麓威宁县盐仓镇西南,全州乌江流域余庆河支流平溪河仅占全州总面积的1.7%。

行政分区国土面积示意图 水资源三级分区面积示意图

2014年全州平均降水量1316.4毫米,折合年降水总量399.4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8.0%,比多年均值增加6.5%,属平水年份。

2014年全州水资源总量201.7亿立方米,折合年径流深664.7毫米,比上年增加16.5%,比多年均值增加5.0%,属平水年份。平均每平方公里产水量66.47万立方米,年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为5799立方米。

2014年全州入境水量47.18亿立方米,出境水量242.4亿立方米。2014年底全州常住人口为347.75万人。全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701.71亿元,其中,第一产业124.55亿元,第二产业214.19亿元,第三产业362.97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55.47亿元。年末常用耕地面积275.95万亩,有效灌溉面积223.61万亩,粮食产量118.77万吨。

2014年全州统计有观测记录的大中型水库(水电站)15座,当年末蓄水总量41.14亿立方米,比上年末增加3.954亿立方米。

2014年全州供水量12.31亿立方米,水利工程供水量11.78亿立方米,全州用水量12.31亿立方米,比省下达的目标值减少0.49亿立方米,且供、用水持平,全州估算耗水量为6.338亿立方米。

2014年河流水质在监测评价的2069.0千米河长中,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标准或以上的河段占评价河长的81.7%。

列入2014年黔东南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重要江河湖泊有11个,水质全部达到目标管理的要求。

列入2014年黔东南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县级以上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有16个,全州平均达标率为98.9%,2014年监测188次,除岑巩及从江两县各出现1次氨氮超标外,其余各县(市)水质全部达标,全部达到2014年达标率在90%以上的要求。

二、水资源量

㈠降水量

2014年全州平均降水量1316.4毫米,折合水量约399.4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8.0%,比多年均值增加6.5%。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其分布特点是:州的中部、西北部及东南部局地在1200毫米左右,州的东部、南部及北部局地在1400~1600毫米,其余大部分地区在1200~1400毫米左右。

行政分区中,以雷山县最大1487.9毫米,台江县最小1045.6毫米。

2014年行政分区降水量

行政区

行政区面积(Km2)

年降水量

多年平均降水量 (亿m3)

与上年比较(%)

与多年平均比较(%)

(mm)

(亿m3)

凯里市

1306

1251.0

16.34

14.95

0.8

9.3

黄平县

1668

1155.1

19.27

18.78

15.3

2.6

施秉县

1544

1090.9

16.84

17.68

8.9

-4.7

镇远县

1878

1193.0

22.40

20.36

6.8

10.1

岑巩县

1486

1387.4

20.62

16.04

22.3

28.5

麻江县

1222

1443.4

17.64

13.84

9.0

27.5

雷山县

1218

1487.9

18.12

14.64

-1.3

23.8

台江县

1208

1045.6

12.63

15.03

-14.4

-16.0

剑河县

2035

1451.8

29.54

24.45

16.2

20.8

三穗县

1036

1297.2

13.44

12.12

13.6

10.9

天柱县

2201

1378.2

30.34

25.96

-3.6

16.9

锦屏县

1597

1446.0

23.09

21.45

4.3

7.7

榕江县

3316

1307.8

43.37

42.81

10.4

1.3

从江县

3245

1350.5

43.82

46.41

7.0

-5.6

黎平县

4439

1328.9

58.99

55.15

16.6

7.0

丹寨县

938

1376.2

12.91

15.25

2.9

-15.4

全 州

30337

1316.4

399.36

374.9

8.0

6.5

1、降水量的地区分布

按全国水资源三级分区全州共划分为三个流域区:①乌江思南以上流域(流域面积536平方公里)年降水量为1118.4毫米,折合水量5.995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2.4%,比多年均值减少5.1%;②沅江蒲市镇以上流域(流域面积20706平方公里)年降水量为1302.1毫米,折合水量269.6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6.1%,比多年均值增加8.4%;③柳江流域(流域面积9095平方公里)年降水量为1360.6毫米,折合水量123.7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12.8%,比多年均值增加3.2%。

2014年流域分区年降水量

水资源分区名称

面积(km2

当年年降水量

上年年降水量

多年平均降水量

与上年比 较(±%)

与多年

均值比较(±%)

 

mm

亿m3

mm

亿m3

mm

亿m3

 

 

思南以上

536

1118.4

5.995

1092.2

5.854

1178.8

6.319

2.4

-5.1

 

沅江蒲市镇以上

20706

1302.1

269.62

1227.5

254.17

1201.3

248.7

6.1

8.4

 

柳江

9095

1360.6

123.75

1206.0

109.69

1317.8

119.9

12.8

3.2

 

全 州

30337

1316.4

399.36

1218.7

369.71

1235.8

374.90

8.0

6.5

全州81个降水观测站点年降水量变化在836.0~1939.0毫米之间。最大值1939.0毫米出现在清水江流域的毛坪站;最小值836.0毫米出现在思南以上平溪河流域的平溪站。

2、降水量的年内分布

降水量年内分配不均,汛期(4~9月)三大流域降水主要集中在5~7月,汛期降水量占年降水量的68.3~79.4%。其中,清水江流域汛期降水量占年降水量的79.4%,舞阳河流域汛期降水量占年降水量的68.3%,都柳江流域汛期降水量占年降水量的71.7%。

3、暴雨简况

据水文部门在州境内的69个长系列遥测雨量站点及12个水文(位)站资料统计,全州2014年4~9月共出现暴雨129站次,大暴雨12站次。其中,最大一日暴雨量143.5毫米(6月9日)出现在清水江流域丹寨县境内的兴仁雨量站。

㈡地表水资源量

1、流域分区地表水资源量

州内长江流域地表水资源量为146.3亿立方米,折合年径流深688.6毫米,比上年增加12.0%,比多年均值增加9.2%,占全州水资源总量的72.5%;珠江流域地表水资源量55.41亿立方米,折合年径流深609.3毫米,比上年增加30.2%,比多年均值减少4.5%,占全州水资源总量的27.5%。

2014年黔东南州流域分区地表水资源量表

水资源分区名称

面积(km2

当年年径流量

上年年径流量

多年平均径流量

与上年比较(±%)

与多年均值比较(±%)

亿m3

mm

亿m3

mm

亿m3

mm

思南以上

536

2.962

552.6

2.398

447.4

2.789

520.3

23.5

6.2

沅江蒲市镇以上

20706

143.3

692.0

128.2

619.0

131.3

633.9

11.8

9.2

柳 江

9095

55.41

609.3

42.57

468.0

58.02

637.9

30.2

-4.5

合计

30337

201.7

664.7

173.1

570.7

192.1

633.1

16.5

5.0

2、行政分区地表水资源量

全州各县(市)行政分区地表水资源量与多年均值比较:除施秉、丹寨偏小1成左右,三穗及锦屏偏大1~2成外,其余各县(市)与历年均值基本持平。

2014年行政分区地表水资源量表

行政区

行政区面积(Km2)

年水量 (亿m3

年径流深(mm)

多年平均水量(亿m3

与上年平均比较(%)

与多年平均比较(%)

丰枯 等级

 

 

凯 里

1306

7.932

607.4

7.481

9.5

5.9

 

黄 平

1668

8.912

534.3

9.096

31.9

-2.1

 

施 秉

1544

8.016

519.2

8.590

4.0

-6.8

 

镇 远

1878

10.94

582.5

10.49

113

4.2

 

岑 巩

1486

8.431

567.4

8.052

-19.2

4.6

 

麻 江

1222

8.609

704.5

7.937

1.2

8.3

 

雷 山

1218

8.233

675.9

7.881

-39.5

4.3

 

台 江

1208

7.848

649.7

7.393

-21.5

6.0

 

剑 河

2035

14.87

730.7

13.79

11.0

7.7

 

三 穗

1036

6.678

644.6

5.823

-14.1

14.5

偏丰

 

天 柱

2201

15.02

682.4

14.18

-34.4

5.8

 

锦 屏

1597

11.76

736.4

9.679

-35.9

21.3

偏丰

 

榕 江

3316

24.98

753.3

23.20

30.4

7.5

 

从 江

3245

26.03

802.2

24.87

218

4.5

 

黎 平

4439

25.07

564.8

23.86

229

4.9

 

丹 寨

938

8.321

887.1

9.739

30.6

-14.7

偏枯

 

全 州

30337

201.65

664.7

192.06

16.5

5.0

3、地表水资源分布特点:

⑴ 地域分布不均:2014年州内各县(市)径流深在519.2~887.1毫米之间,全州平均径流深664.7毫米。按行政分区最大为丹寨县887.1毫米,最小为施秉县519.2毫米;按流域三级分区,最大为沅江浦市镇以上692.0毫米,最小为思南以上552.6毫米。

⑵ 年内分配悬殊:全州汛期(4~9月)地表水资源量占全年比重为69.7~78.6%,所分析的三个代表站全年连续最大四个月的径流量占全年比重为58.1~69.3%。

㈢地下水资源量

我州地下水资源量的计算按山丘类型进行估算,即把河川基流量视为地下水资源量,地下水资源量是地表水资源量的一部分,这部分重复计算量与河川基流量相同。2014年全州地下水资源总量为52.87亿立方米,占全州地表水资源量的26.2%。其中,长江流域思南以上为0.885亿立方米、沅江浦市镇以上为40.35亿立方米,珠江流域柳江为11.64亿立方米。

㈣水资源总量

2014年全州水资源总量为201.7亿立方米,折合年径流深664.7毫米,比多年均值增加5.0%,属平水年份。其中,长江流域为146.3亿立方米,占全州水资源总量的72.5%;珠江流域为55.41亿立方米,占全州水资源总量的27.5%。全州径流系数为0.50,产水模数66.47万立方米/平方公里。

㈤出、入境水量

全州2014年入境水量47.18亿立方米,其中:长江流域入境水量29.72亿立方米,珠江流域入境水量17.46亿立方米,本州产水量201.7亿立方米,耗水量6.480亿立方米,全州出境水量242.4亿立方米。

          2014年行政分区水资源量                单位:亿立方米

行政分区

降水量

地表水资源量

地下水资源量

地表水资源与地下水资源量重复量

水资源总量

常住人 口(万人)

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立方米/年.人)

 

 

 

凯里市

16.34

7.932

2.080

2.080

7.932

53.41

1485

 

黄平县

19.27

8.912

2.337

2.337

8.912

26.25

3395

 

施秉县

16.84

8.016

2.102

2.102

8.016

13.06

6138

 

三穗县

13.44

6.678

1.751

1.751

6.678

15.50

4308

 

镇远县

22.40

10.94

2.868

2.868

10.94

20.36

5373

 

岑巩县

20.62

8.431

2.211

2.211

8.431

16.04

5256

 

天柱县

30.34

15.02

3.938

3.938

15.02

26.04

5768

 

锦屏县

23.09

11.76

3.083

3.083

11.76

15.35

7656

 

剑河县

29.54

14.87

3.899

3.899

14.87

18.06

8234

 

台江县

12.63

7.848

2.058

2.058

7.848

11.10

7070

 

黎平县

58.99

25.07

6.573

6.573

25.07

38.86

6451

 

榕江县

43.37

24.98

6.550

6.550

24.98

28.59

8737

 

从江县

43.82

26.03

6.825

6.825

26.03

29.02

8970

 

雷山县

18.12

8.233

2.159

2.159

8.233

11.68

7049

 

麻江县

17.64

8.609

2.257

2.257

8.609

12.20

7057

 

丹寨县

12.91

8.321

2.182

2.182

8.321

12.23

6804

 

全 州

399.4

201.7

52.87

52.87

201.7

347.75

5800

       2014年流域分区水资源量                单位:亿立方米

流域分区

降雨量

地表水资源量

地下水资源量

地表水资源与地下水资源量重复量

水资源总量

常住人口(万人)

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立方米/年.人)

思南以上

5.995

2.962

0.885

0.885

2.962

6.15

4816

沅江蒲市镇以上

269.6

143.3

40.35

40.35

143.3

237.35

6037

柳江

123.8

55.41

11.64

11.64

55.41

104.25

5315

三、水库蓄水动态

全州统计有观测记录的大中型以上水库(水电站)15座,当年末蓄水总量41.14亿立方米,比上年末增蓄3.954亿立方米。

其中,大型水库2座,总库容42.17亿立方米,当年末蓄水量38.27亿立方米,比上年末增加3.630亿立方米;中型水库13座,总库容5.079亿立方米,当年末蓄水量2.865亿立方米,比上年末增加0.324亿立方米。全州共有小型水库329座。

按流域Ⅱ级分区统计:沅水区有大型水库2座,中型水库10座,当年末蓄水量40.51亿立方米,比上年末增加4.158亿立方米;柳江区有中型水库3座,当年末蓄水0.624亿立方米,比上年减蓄0.204亿立方米。

2014年大中小型水库蓄水动态    单位:亿立方米

水 库

类 别

流域

Ⅱ级分区

水库数(座)

上年末蓄

水总量

当年末蓄

水总量

年蓄水

变量

大 型

洞庭湖区

2

34.64

38.27

3.630

小 计

2

34.64

38.27

3.630

中 型

洞庭湖区

10

1.712

2.240

0.528

柳 江

3

0.829

0.624

—0.204

小 计

13

2.541

2.865

0.324

小型

329

总 计

344

37.18

41.14

3.954

四、供用水量

㈠供水量

2014年全州水利工程供水量10.76亿立方米,加上其他水源供水量,全州总供水量12.71亿立方米。按工程类别分:蓄水工程供水8.886亿立方米,引水工程供水0.587亿立方米,提水工程供水1.289亿立方米,地下水源供水量0.555亿立方米。

按流域分区统计,长江流域地表水源总供水量为8.908亿立方米;珠江流域地表源总供水量为3.801亿立方米。其中,长江流域:蓄水工程供水4.958亿立方米,引水工程供水1.770亿立方米,提水工程供水0.885亿立方米,地下水源供水量0.472亿立方米;珠江流域:蓄水工程供水3.111亿立方米,引水工程供水0.147亿立方米,提水工程供水0.135亿立方米,地下水源供水量0.056亿立方米。

㈡用水量

2014年全州总用水量12.71亿立方米。其中,农灌用水8.337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65.6%;林牧渔畜用水量0.239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1.9%;工业用水量2.280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17.9%; 城乡生活用水1.233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9.7%;城镇公共及生态用水量0.623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4.9%;供用水量持平。

按流域分区计算,长江流域总用水量8.917亿立方米,其中,农灌用水5.835亿立方米,林牧渔畜用水量0.164亿立方米,工业用水量1.546亿立方米,城乡生活用水0.842亿立方米,城镇公共及生态环境用水量0.425亿立方米;珠江流域总用水量3.790亿立方米,其中,农灌用水2.498亿立方米,林牧渔畜用水量0.070亿立方米,工业用水量0.662亿立方米,城乡生活用水0.370亿立方米,城镇公共及生态环境用水量0.187亿立方米。

           行 政 分 区 用 水 量               单位:亿立方米

行政分区

农田灌溉用水量

工业用水量

林牧渔畜用水量

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量

城镇公共及生态环境用水量

农村生活用水量

总用水量

2014年控制目标

 

 

凯 里

0.6038

0.5338

0.0156

0.1311

0.1170

0.0811

1.482

1.65

 

黄 平

0.6904

0.0543

0.0198

0.0425

0.0442

0.0483

0.899

0.90

 

施 秉

0.4844

0.0317

0.0106

0.0252

0.0263

0.0213

0.600

0.60

 

三 穗

0.3326

0.0861

0.0098

0.0260

0.0271

0.0279

0.510

0.51

 

镇 远

0.3617

0.4003

0.0162

0.0378

0.0394

0.0342

0.890

0.89

 

岑 巩

0.4431

0.1683

0.0131

0.0277

0.0289

0.0283

0.709

0.71

 

天 柱

0.8168

0.2390

0.0198

0.0422

0.0440

0.0479

1.210

1.21

 

锦 屏

0.3430

0.1613

0.0075

0.0255

0.0266

0.0278

0.592

0.51

 

剑 河

0.3459

0.0495

0.0200

0.0302

0.0314

0.0326

0.510

0.51

 

台 江

0.2658

0.0785

0.0080

0.0181

0.0189

0.0203

0.410

0.41

 

黎 平

1.0737

0.1279

0.0232

0.0590

0.0614

0.0742

1.419

1.42

 

榕 江

0.5414

0.1112

0.0202

0.0459

0.0478

0.0529

0.819

0.82

 

从 江

0.7063

0.0615

0.0234

0.0389

0.0405

0.0588

0.930

0.93

 

雷 山

0.3271

0.0200

0.0074

0.0224

0.0233

0.0192

0.420

0.42

 

麻 江

0.5870

0.0455

0.0145

0.0202

0.0210

0.0222

0.710

0.71

 

丹 寨

0.4096

0.1118

0.0093

0.0240

0.0250

0.0197

0.600

0.60

 

全 州

8.333

2.280

0.239

0.616

0.623

0.617

12.71

12.80

 

 

 

 

 

 

 

 

 

 

 

 

 

2010-2014年全州主要用水指标

年份

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 (立方米/万元)

农田实际灌溉亩均用水量 (立方米/亩)

人均用水量 (立方米)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立方米/万元)

2010

374

650

263

275

2011

336

650

286

280

2012

251

590

348

244

2013

198

546

340

177

2014

146

522

354

143

㈢ 重要城市及城郊供用水量

州府所在地凯里市为我州重要城市,全市总面积1306平方公里,2014年末户籍人口53.41万人,生产总值165.59亿元,万元工业增加值37.59亿元;2014年全市水利工程供水量1.345亿立方米,而其他水源供水0.058亿立方米,总供水量1.482亿立方米,总用水量1.482亿立方米,供用水量平衡。

㈣水资源利用简析

2014年全州属平水年份,降水量比多年均值增多6.5%,比上年增加8.0%,降水的时空分布不均。

2014年全州水资源总量比多年均值增加5.0%,比上年增加16.5%。

2014年全州有统计数据的主要大中型水库增蓄3.954亿立方米。

2014年全州总供水量及总用水量比上年增加1.02亿立方米,其中,地表供水比上年增加45.3%,地下供水比上年增加143.5%。

2014年人均综合用水量为354立方米/年·人,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70立方米/人·年),但城乡差别较大。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量为45.2立方米/年·人,而农村人口生活用水量仅为29.2立方米/年·人。

2014年全州人均占有水资源量达5800立方米,比上年增加830立方米。

2014年全州平均水资源利用率仅为6.3%,但各县(市)水资源利用率差异较大,最高的凯里市为18.7%,最低的榕江县为3.3%。

2014年全州农灌用水量达8.333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65.6%,其中水田灌溉用水量8.131亿立方米(亩均毛用水量为522立方米/亩),因用水技术较落后,浪费较大,应增强科学用水意识,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合理利用水资源。

全州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332万千瓦,技术可开发量244万千瓦,技术可开发装机容量270万千瓦,河流天然落差大,开发条件优越。截止2014年底,全州已建、在建水电站431座,总装机容量216.12万千瓦,占全州水能资源技术可开发装机的80%,其中:已建、在建小水电站428座,总装机容量59.12万千瓦;2014年全州水电站完成水电年发电量54.68亿千瓦·时,其中:小水电站完成发电量13.85亿千瓦·时。

五、耗排水量

㈠ 耗水量

2014年估算全州总耗水量6.480亿立方米,平均耗水率51.0%,其中,农田灌耗水量4.472亿立方米,耗水率55.0%;水浇地耗水量0.1817亿立方米,耗水率90.0%;牲畜耗水量0.2110亿立方米,耗水率90.0%;工业耗水量0.4658亿立方米,耗水率18.0%;城镇公共耗水量0.4983亿立方米,耗水率80%;城镇居民生活耗水量0.0925亿立方米,耗水率15.0%;农村居民生活耗水量0.5551亿立方米,耗水率90.0%。

㈡ 排水量

根据环保部门统计,全州废污水排放总量2.266亿立方米。其中工业废污水排放量为1.644亿立方米,占废污水排放总量的72.6%;建筑业废污水排放量为0.007亿立方米,占总废污水排放量的0.3%;城镇居民生活废污水排放量为0.501亿立方米,占废污水排放总量22.0%;第三产业废污水排放量为0.115亿立方米,占废污水排放总量5.1%。进入河道废污水排放总量1.972亿立方米,占全州废污水排放总量的87.0%。按流域分区计算,长江流域乌江思南以上余庆河废污水排放量为0.042亿立方米,占全州的废污水排放总量的1.8%,入河废污水量为0.037亿立方米;洞庭湖水系沅江蒲市镇以上舞阳河流域和清水江流域废污水排放量为1.513亿立方米,占全州的废污水排放量的66.8%,入河废污水量为1.316亿立方米;珠江流域红柳江~柳江以上都柳江流域废污水排放量为0.711亿立方米,占全州的废污水排放量的31.4%,入河废污水量为0.619亿立方米。

六、水体水质

(一)全州河流水资源质量

2014年黔东南州在11条主要河流共设置监测站点16个,评价河长为2069.0千米,其中属长江流域1452.0千米,珠江流域617.0千米。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采用单指标评价法确定水质类别,并以Ⅲ类地表水水质标准限值为界限确定超标项目和河段。评价代表值采用全年期、汛期、非汛期的平均值,评价结果以河长表示。

1、水资源质量概况

(1)全年期水质概况

监测、评价河长2069.0千米。其中Ⅱ类水质的河长1691.0千米,占总评价河长的81.7%;劣Ⅴ类水质的河长为378.0千米,占总评价河长的18.3%。其主要污染物质为总磷。与上年同期相比,清水江干流下司断面、施洞断面、重安江湾水断面水质污染呈下降趋势,锦屏断面水质污染呈上升趋势,其它断面水质污染呈平稳趋势。

(2)汛期水质概况

汛期Ⅱ类水质的河长1691.0千米,占总评价河长的81.7%;劣Ⅴ类水质河长378.0千米,占总评价河长的18.3%。其主要污染物质为总磷。与上年同期相比,清水江干流锦屏断面、施洞断面、重安江湾水断面污染呈上升趋势,其它断面水质污染呈平稳趋势。

(3)非汛期水质概况

非汛期Ⅱ类水质的河长1691.0千米,占总评价河长的81.7%;劣Ⅴ类水质的河长为378.0千米,占总评价河长的18.3%,其主要污染物质为总磷。与上年同期相比,清水江干流下司断面水质污染呈下降趋势;施洞断面、锦屏断面、重安江湾水断面水质污染呈上升趋势,其它断面水质污染呈平稳趋势。

2、全州全年主要河流水质状况

(1)清水江:全年期66.6%的监测河段为Ⅱ类水质,33.4%的监测河段为劣Ⅴ类水质,主要污染物质为总磷。施洞断面总磷年极值3.07毫克/升,超标14.4倍;锦屏断面总磷年极值0.93毫克/升,超标3.6倍。

(2)重安江:全年期所监测评价河段均为劣Ⅴ类水质,主要污染物质为总磷。湾水监测断面总磷年极值15.61毫克/升,超标77.1倍,氟化物年极值1.51毫克/升,超标0.5倍。

(3)巴拉河:全年期所监测评价河段均为Ⅱ类水质。

(4)舞阳河:全年期所监测评价河段均为Ⅱ类水质。

(5)都柳江:全年期所监测评价河段均为Ⅱ类水质。

3、水资源三级分区水资源质量

(1)乌江思南以下(余庆河)干流:总评价河长56.0千米,全年期为Ⅱ类水质。

(2)沅江蒲市镇以下(清水江)干流:总评价河长395.0千米,其中,入境段全年期达Ⅱ类水质标准的评价河长95.0千米(重安江汇河口以上),占评价总河长的24.0%;劣Ⅴ类水质的评价河长为300千米(重安江汇河口以下),占评价总河长的76.0%,主要污染源来自重安江。

(3)柳江(都柳江)干流:总评价河长150.0千米,全年期为Ⅱ类水质。

(二)全州主要供水水源地水质概况

1、县城以上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水质概况

2014年县城以上供水水源地的监测,主要是对全州16个县(市)集中式供水水源地的监测评价:全年监测12次,全州监测总次数累计为188次(应为192次,其中三穗、黎平及麻江三个县有缺测现象),累计总合格次数186次,总合格率99.0%。按每月水质次数统计其合格率,其结果见下表:

2014年各县(市)供水水源地达标情况统计表

序号

县(市)名称

监测点

2014年累计监测次数

2014年累计合格次数

合格率(%)

不达标原因

1

凯里市

1

12

12

100

2

岑巩县

1

12

11

91.7

1次氨氮超标

3

锦屏县

1

12

12

100

4

黄平县

1

12

12

100

5

榕江县

1

12

12

100

6

施秉县

1

12

12

100

7

台江县

1

12

12

100

8

天柱县

1

12

12

100

9

剑河县

1

12

12

100

10

黎平县

1

11

11

100

11

丹寨县

1

12

12

100

12

三穗县

1

10

10

100

13

麻江县

1

11

11

100

14

镇远县

1

12

12

100

15

从江县

1

12

11

91.7

1次氨氮超标

16

雷山县

1

12

12

100

全 州

16

188

186

99.0

2、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概况

2014年全州16个县(市)农村饮用水水源地526个代表点水质进行监测,其中集中式供水监测点510个点,分散式供水监测点16个点,抽检了丰水期、枯水期共计2071个水样,大部分水源地水质较好,较稳定。有少部分卫生指标超标,消毒处理后可以饮用。希望管理部门加强水源保护,定时进行监测,确保农村用水安全。

3、中心城区主要供水水源地水质概况

清水江凯里中心城区上游普舍寨水厂是凯里中心城区备用供水水源地,是贵州省水功能二级区划的清水江凯里开发利用区,目标水质为Ⅲ类,普舍寨水厂年供水能力为720万立方米/年,2014年普舍寨水厂水质达到水质目标的Ⅲ类水质标准;龙井水厂为凯里中心城区最早的生活饮用水源,供水能力为432万立方米/年,对其水质进行跟踪监测均达到生活饮用水标准;里禾水库从2001年引水入城区金泉湖水库以来,其年供水能力为1000万立方米/年,为凯里中心城区主要供水水源地,供水人口20万人,2014年监测12次,合格12次,合格率100%,对其进行与上年同期相比,水质污染呈平稳趋势。

(三)水功能区水资源水质质量概况

1、地表水水功能区水资源水质状况

(1)、全年按全因子评价

2014年对全州11个水功能区的监测结果表明:按全因子评价,达到水功能区水质目标的有8个,达标率为72.7%。其中保护区2个,2个都达到水功区水质目标,达标率为100%,评价河长100.8千米,达标河长100.8千米,达标率为100%;保留区6个,4个达到水功区水质目标,达标率为66.7%,评价河长1143.0千米,达标河长764.4千米,达标率为66.9%;缓冲区3个,2个达到水功区水质目标,达标率为66.7%,评价河长49.0千米,达标河长43.0千米,达标率为87.8%;开发利用区(工业、农业、饮用水源区)1个,1个达到水功区水质目标,达标率为100%,评价河长33.7千米,达标河长33.7千米,达标率为100%。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氨氮。各种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情况详见下表:

(2)、全年按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主要控制项目达标评价

2014年对全州11个水功能区的监测结果表明:按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主要控制项目达标评价(双因子评价),达到水功能区水质目标的有10个,达标率为90.9%。其中有9个年度达标率为100%,1个年度达标率为91.7%,1个年度达标率为83.3%。主要超标项目为氨氮。

2014年黔东南州(流域)水功能区年度评价数据表

序 号

一级水功能区

名称

是为国家重要水功能区

水功能区类型

省级行政区名称

全年全因子评价

全年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主要控制项目达标评价

备 注

汛期水质类别

非汛期水质类别

年度水质类别

年评价次数

年达标次数

年度达标率(%)

达标评价结论

主要超标项目

汛期水质类别

非汛期水质类别

年度水质类别

年评价次数

年达标次数

年度达标率(%)

达标评价结论

超标项目

1

清水江都匀-凯里

保留区

贵州

6

6

100

达标

/

6

6

100

达标

/

原有

2

清水江凯里

开发利用区

贵州

6

6

100

达标

/

6

6

100

达标

/

新增

3

清水江凯里-瓮洞

保留区

贵州

劣Ⅴ

劣Ⅴ

劣Ⅴ

6

0

0

超标

总磷

6

6

100

达标

/

原有

4

清水江凯里-瓮洞

保留区

贵州

劣Ⅴ

劣Ⅴ

劣Ⅴ

6

0

0

超标

总磷

6

6

100

达标

/

原有

5

清水江黔-湘

缓冲区

贵州

劣Ⅴ

劣Ⅴ

劣Ⅴ

6

0

0

超标

总磷

6

6

100

达标

/

原有

6

重安江凯里

保留区

贵州

劣Ⅴ

劣Ⅴ

劣Ⅴ

6

0

0

超标

总磷

6

5

83.3

达标

氨氮

原有

氨氮

7

巴拉河雷山台江

保留区

贵州

6

6

100

达标

/

6

6

100

达标

/

原有

8

渠水源头

保护区

贵州

2

2

100

达标

/

2

2

100

达标

/

新增

9

舞水源头

保护区

贵州

2

2

100

达标

/

2

2

100

达标

/

新增

10

舞水黄平玉屏

保留区

贵州

6

6

100

达标

/

6

6

100

达标

/

原有

11

都柳江三都、榕江、从江

保留区

贵州

12

11

91.7

达标

氨氮

12

11

91.7

达标

氨氮

原有

12

都柳江黔桂缓冲区

缓冲区

贵州

12

11

91.7

达标

氨氮

12

11

91.7

达标

氨氮

原有

13

小环江黔桂缓冲区

缓冲区

贵州

2

2

100

达标

/

2

2

100

达标

/

新增

2、黔东南州境内河流入、出境断面水质状况

清水江干流入境丹寨县兴仁桥断面水质为Ⅱ类,出境天柱县瓮洞镇断面水质劣Ⅴ类,支流重安江入境重安江大桥断面水质为劣Ⅴ类,

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都柳江入境榕江县新华断面水质为Ⅱ类,出境断面水质为Ⅱ类;舞阳河入境黄平县上塘中心村断面水质为Ⅱ类,出境断面水质为Ⅱ类。

3、省界缓冲区水质状况

清水江黔湘缓冲区水质目标为Ⅱ类,水质现状为劣Ⅴ类,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都柳江黔桂缓冲区水质目标为Ⅱ类,水质现状为Ⅱ类。小环江黔桂缓冲区水质目标为Ⅲ类,水质现状为Ⅱ类。

七、用水指标及效率

1、用水指标

在经济社会资料收集整理和用水调查统计的基础上,分析计算综合用水指标和单项用水指标,不仅可以检查供用水量统计数据的合理性,又能为评价节水水平和用水效率提供定量依据。

各项用水指标主要采用典型调查数据结合各行业用水定额进行分析计算:人均综合用水量为354立方米/年·人,农灌毛用水平均定额为水田采用522立方米/亩,水浇地采用48.0立方米/亩;生活用水采用:城镇居民用水:124升/人·天,农村用水采用80升/人·天,城镇公共设施及生态用水量采用城镇生活用水总量的50.0%,大小牲畜用水分别采用40升/头·天及20升/头·天,林果灌溉采用100立方米/亩,单位工业增加值中非火(核)电工业用水采用142立方米/万元,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采用146立方米/万元。

用水定额与2013年相比:人均综合用水量从340立方米/年·人增加到354立方米/年·人;农灌毛用水量522立方米/亩,下降24立方米/亩;城镇居民用水量从120升/人·天提高为124升/人·天;农村生活用水量从60升/人·天增加到80升/人·天。

各项用水定额的取用除个别指标外,大部分取用定额与《贵州省行业用水定额》(DB52/T725-2011)基本吻合。

2、用水效率

⑴全州2014年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为146立方米/万元,比2010年下降63.8%。

⑵全州2014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143立方米/万元,比2010年下降48.0%。

⑶全州2014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平均值为0.436,比2010年提高了0.021(2010全州平均值为0.415)。

⑷全州2014年16个县(市)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平均约为12.0%,比2013年下降3.0%。

⑸全州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为25.5%。

2014年行政分区用水效率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统计表

行政区

用水总量(亿m3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m3/万元)

农田灌溉水

有效利用系数

当年

2015年控制目标

当年

2010年

2015年控制目标

当年

2015年控制目标

目标值

比2010年下降(%)

凯里市

1.4823

1.90

142

277

172

38

0.446

0.461

黄平县

0.8995

0.95

142

292

181

38

0.436

0.458

施秉县

0.5995

0.64

142

266

165

38

0.510

0.447

三穗县

0.5096

0.52

142

280

182

35

0.436

0.482

镇远县

0.8897

0.91

145

259

174

33

0.449

0.447

岑巩县

0.7094

0.76

142

272

177

35

0.433

0.445

天柱县

1.2096

1.28

142

287

192

33

0.437

0.472

锦屏县

0.5917

0.52

142

265

178

33

0.440

0.445

剑河县

0.5097

0.52

142

308

200

35

0.480

0.481

台江县

0.4096

0.46

142

275

184

33

0.436

0.446

黎平县

1.4194

1.44

142

283

190

33

0.435

0.452

榕江县

0.8194

0.85

142

270

181

33

0.438

0.445

从江县

0.9295

0.95

142

279

187

33

0.430

0.443

雷山县

0.4195

0.43

142

273

169

38

0.440

0.449

麻江县

0.7095

0.76

142

263

176

33

0.421

0.446

丹寨县

0.5995

0.65

142

273

183

33

0.436

0.445

全 州

12.71

13.54

142

275

179

35

0.444

0.454

八、水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国办发[2004]46号)文件精神,结合黔东南州的实际情况,据州发改委提供的数据,2014年全州各县(市)水厂供水总量4404万立方米,各县(市)供水量、生产成本及供水价格见下表:

黔东南州2014年城市供水价格执行情况表        单位:元/立方米

县(市)

供水总量(万立方米)

生产成本

供水价格

平均价格

居民生活

非居民生活

特种行业

凯里

1218

2.16

4.12

2.15

3.00

9.00

丹寨

405

1.83

2.38

2.00

3.00

5.00

麻江

99

2.98

2.12

2.00

2.40

5.00

黄平

183

2.69

2.38

2.15

3.00

6.00

施秉

128

2.16

2.54

2.15

3.50

6.00

镇远

444

1.79

2.46

2.15

3.00

6.00

岑巩

146

1.84

2.67

2.15

3.20

6.00

台江

166

2.34

2.62

2.15

3.50

6.00

剑河

185

1.86

2.51

2.00

3.00

6.00

三穗

149

2.02

2.08

1.90

2.60

4.50

天柱

292

1.90

2.44

2.15

3.00

5.00

锦屏

158

2.76

2.60

2.00

2.70

3.10

雷山

110

1.97

2.44

2.15

3.00

6.00

榕江

159

2.00

2.02

1.70

2.50

4.00

从江

69

2.80

2.31

2.00

2.70

4.00

黎平

493

1.96

2.41

2.15

3.00

6.00

平均

2.19

2.54

2.06

2.94

5.47

其中,公用事业、工业企业、经营服务业用水为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行业系指:美容院、理发店、洗脚城等。

城市的供水价格以凯里市平均水价4.12元/立方米为最高(含污水处理费、水价附加等),最低为榕江县平均水价2.02元/立方米(含污水处理费、水价附加等)。

目前污水处理费用全州基本情况见下表:

黔东南州2014年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情况统计表

县(市)名称

污水处理费(单位:元/立方米)

居民生活

非居民生活

特种行业

凯里

0.65

0.70

0.70

丹寨

0.80

0.80

0.80

麻江

0.80

0.80

0.80

黄平

0.80

0.80

0.80

施秉

0.80

0.80

0.80

镇远

0.80

0.80

0.80

岑巩

0.80

0.80

0.80

台江

0.80

0.80

0.80

剑河

0.80

0.80

0.80

三穗

0.80

0.80

0.80

天柱

0.80

0.80

0.80

锦屏

0.80

0.80

0.80

雷山

0.80

0.80

0.80

榕江

0.80

0.80

0.80

从江

0.80

0.80

0.80

黎平

0.80

0.80

0.80

除凯里市污水处理费按居民生活0.65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及其他行业0.70元/立方米收取外,其他各县污水处理费为综合价0.80元/立方米。

九、重要水事

【水政水资源】

2014年11月,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黔东南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黔东南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暂行办法》,黔东南州水利局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了《黔东南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标志全州范围内启动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务一体化改革取得突破,全州16个县(市)水利局更名为水务局。

依法治水管水力度不断增强。2014年全州开展以取水许可为重点的涉河建筑及河道采砂专项执法行动,水法治建设稳步推进,水政监察和专项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扎实抓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做好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落实水利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水利安全监督和项目稽查。

【水利水电建设】

2014年全州争取上级水利投入创历史新高,中央、省级共投入13.39 亿元,比2013年增加2.04亿元,同比增长18%,其中:中央投资11.08亿元,省2.31亿元。

2014年全州农村水电新增装机23165千瓦,占省下达年计划任务15000千瓦的154.4%,农村水电发电量13.85亿千瓦.时,农村水电固定资产投资4.67亿元。从江县跌水水电站和麻江县下司水电站的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已发电试运行。启动20个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改造后总装机容量56670千瓦,总投资1.5亿元。解决47.3642万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新建“五小”水利工程7500处,实现新增灌溉面积8.85万亩,开工建设骨干水源工程6座,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38座。

【防汛抗旱】

2014年全州解决11.05万人旱期临时饮水困难,开工建设引导提水工程17处。洪涝灾害损失3.7亿元,其中水利设施损失0.4亿元。7月17日,受?阳河上游等地区持续强降雨影响,黄平县两岔河水库3#副坝出现裂缝滑坡险情,严重威胁接威胁?阳河下游沿线群众的生命财政安全。险情发生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重要批示,国家防总、水利部、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靠前指挥,对3#副坝采取应急工程措施,在各级各部门的配合下临时紧急转移舞阳河下游群众15万人,于7月18日3#副坝险情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水利规划】

2014年编制完成了《“两山”水利扶贫规划》、《“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水行动规划》,启动《巴拉河流域综合规划》、《龙江河流域综合规划》,完成了《贵州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贵州省治涝规划》、《贵州省小型水库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水利扶贫项目库(2015-2017)建设》等编报工作。

【工程管理】

深入开展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全国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示范点县雷山县顺利通过省级验收。重点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绩效评价,总分排名位居全省前列。台江台雄、从江独洞、黎平枫树屯三座水库主体工程完工。

水土保持

2014年麻江县乌卡坪、锦屏县亮江河(龙池段)、黎平县高屯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工程开工建设,中小河流治理17处,实施下司马场水土保持监测点土壤改良,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0平方公里。


上一条:2015年黔东南州水资源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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